贪吃獾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69章 全家吃鸡,开局59年,人在南锣鼓巷,贪吃獾,爱书屋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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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锅,今晚没有肉肉吃。”小丫很失望的进来打小报告。

陈锋哪里知道野猪肉的做法,还以为煮熟、加佐料,就可以直接吃。

“为什么?”

“泡!”

小丫头说不清,只能说出个看到的。

“用水泡。”

什么意思?

陈锋看着小丫头比划半天,愣是没明白。

野猪肉泡着干嘛?

“陈昊!”

“来了,大哥。”

“奶奶今晚不做野猪肉吗?”

“嗯,奶奶说野猪肉不好吃,必须先泡几十次,到了明天还要用洗米水泡,然后才能烧着吃。”

“这么麻烦的吗?”

他印象中,那些小说不都是打死了野猪,直接剁了分猪肉,然后煮熟就吃吗?

还要泡几十次?

陈锋倒不在意这点肉,他要是肚子饿了,喝一点井水就饱了。

还别说,井水味道非常好,比什么依云、圣培露、瓦尔斯好喝一万倍,而且不会生产人工化肥。

不过小丫头、陈昊喜欢吃肉,哪怕他们天天喝着混杂太阳井水的水,其实不饿。

可他们年纪小,对于吃饭,尤其是肉,抱着一种异常虔诚的态度。

“看一眼”空间里面的那一只雄野鸡,心里说一声抱歉。

翻过身,把早上带出去包起来,把扭断脖子的雄野鸡拿出来。

“给奶奶拿去做了。”

“大鸟!”小丫头脱口而出。

陈昊眼睛都直了。

一双眼睛看向背包,他怀疑里面还有好东西。

每次当他以为大哥手里好吃的没了,总能出现更多好吃的。

“愣着干嘛,赶紧送到厨房去,去晚了,娘又舍不得做了。”

陈锋刚说完,陈昊立即拔腿就跑。

陈锋看了看手里的野鸡。

“他傻了吧!”

“大锅,烤小鸟。”小丫头伸手抓着野鸡的漂亮尾羽。

雄野鸡的尾羽很长,鲜鲜而又漂亮,是它们吸引雌性的最强武器。

可惜这种漂亮的羽毛在小丫头眼里,纯粹是摆设。

“好,走吧。”

陈锋提着野鸡,小丫头抓着羽毛,一大一小离开厢房去厨房。

“大哥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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